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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是愁困在自己的世界,還是遨遊在——這個世界?

一篇文章若讓人看不懂地方太多,就會讓人看得七零八落!

「我懶得費勁去對其思考」,在功利主義和快速運作的世界,有心駐足的人已經不多了,我們只能盡量讓人“容易”去懂我們的表達。

如:教授給小朋友上課,也得用“小孩子方式”,而不是墨守那個「教授」。

現代的人,比較接受“無腦資訊”,越無腦、越直白、越不用思考、越直觀、娛樂性越強 .. 越感性則越容易被“贊同”和回應。

因為「接近相同的情緒和語言」,在我看只是廢文一篇。其優點是它貼近一般人的心情與生活,所以被“喜愛”,但 .. 其實很無聊!

有深度的文章,其實也很“無聊”,因為“費勁”還要“思考”;大多人根本懶得思考,能看直接懂是最好,不懂就會被定義為“看不懂”,直接捨棄與否定!

「文章的價值在於人的存在,除去人;文章沒有存在的意義。」

延伸理解:寫的東西若沒有人懂,有存在也等於無,有寫也等於沒寫;因為「除去了人」。

我常用自己懂的方式在寫句子和文章,總想著,能懂就懂、不懂算了、想一下就會懂的、總有人懂吧、不是很難啊等等 ..,但是忽略了“為什麼人家要費勁去理解”?

用自己的方式和口吻寫作是個人特色,也是另類的「自豪」。但「特色」不能「除去人」,否則就是困在自己的創作世界;這「自豪」能「通吃人」,就是遨遊這世界。

說了這麼多,我也並沒有要改變自己的思維方式而形成的寫作方式,就算“除去人”。

還是那個想法,「能懂就懂」不能懂又不願意去思考,這樣的人很明顯和自己是不同“維度”的人。

既然是不同維度又何費勁去奢望對方能懂?

而懂與不懂人都是活在各自的世界,能遇而當彼此的伯樂當然是最幸運與幸福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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